第三十四章 长女当家(1 / 2)
“我身为你的死士,必然要拼死护你的性命,当你的决定不理智时,我也要拼死阻止。Du00.coM”那红衣男子站在原地,身影一时间显得有些萧索,“金玉叶,你知道我是为你好。”
金玉叶的面容间似有动容,但却立刻又冷下脸来,淡淡回道,“我知道,我理解,但我的决定不会变。你下去吧。”
红衣男子见无法劝说,于是只好一弯腰,听了令,也不多言,默默的将剑收入鞘中,看了她一眼,然后便快速的转身入了船身里头。
沈映初这才松了一口气,吊起来的心脏猛的放松下来。
金玉叶双手一转,五指间便忽然夹满了小小的利器,看不出是什么,却闪闪的发这亮。她神情严肃,五指纷纷用力,紧接着五枚小东西就“咻”的一下飞射而出,“啪”的清脆几声,所有人捆绑的线就已被割断。
她转过身,握了握沈映初的手,急忙间将一个小小的东西给放在了她的手心中,低声道,“如果你想我了,或是有事想要跟我联系,就用这个。你只要一吹,便会有信鸽来寻你,你往它脚上缠上信,它便自会来找我了。”
她叹了口气,“好不容易再相见,本想和你好好叙旧,唉……”
金玉叶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,于是不再多说,见人都下了船,便一挥手,连声吩咐起事情来,所有的红衣人全都整齐听令,很快,偌大一艘船就走上了正轨,浩浩荡荡的出发了。
站在芦苇的尽头,看着那火红色的大船快速的乘着风远了,沈映初不由得笑了笑,现如今的金玉叶,真是越发的光彩照人了,那一身武艺,真是漂亮至极。
低下头,她缓缓摊开掌心,只见里头静静的躺着一枚绿色的竹哨,竹哨形状简单小巧,哨尾刻着一枚小小的印记。
她在原地看了一会,这才回头问道,“莫伯伯,跟我一起回平遥镇吧,我们需要你。”
曾叔等人从草丛边上冲了出来,见沈映初没事这才松了一口气,莫成安犹豫片刻,看着远处那远了的船只,叹了口气,点头。
沈家再次准备了船只,就如同来时一般,他们走得也匆忙的很,但船只却变得大了许多,因为回程时,他们多了一整个商队的人马。坐在船中缓缓朝家的方向行驶,莫成安忽然问道,“方才那女子……真是金玉叶?”
那个当初在平遥镇闹得赫赫有名,将白河村几乎闹翻了天的野丫头?
这丫头从小就不是个省心的主,性格大气,直爽的很,倒是像男子更多一些。她那时候是孩子们里头的女霸王,谁见了谁怕,一会把谁家的鸡毛给扒光了去做毽子,一会又将谁家的瓦揭了去建狗窝,一会又打哭了谁家的孩子,踢坏了谁家的果树……可真是拥有一个多姿多彩的童年。
而且,她也是青黎书院的门生,可是却奇葩到读了几年书,大字都不识几个,不知道气坏了多少夫子。
不过他们金家家大业大,将这长女宠得是无法无天,不论她做什么都依她,闯了祸就用银钱去填,不知赔了多少银子出去。不过全天苍国,只怕最不缺钱的,也就是他们金家了。
这金家在整个天苍国都是鼎鼎有名,原因是他们极其富有,富有到旁人无法想象的地步,据说金家在各地都有院落,每一个都是金碧辉煌,堪比皇宫。甚至有传言说,他们金家的墙壁,都是用金砖垒起来的。
但也不知怎的,她偏偏就喜欢沈映初,总是带着她,跟带孩子似的,谁若是敢欺负了她,那就是跟金玉叶过不去,两人关系好得不得了,一起跑了村头跑村尾,比姐妹还像姐妹。
沈映初也想起了往事,忍俊不禁的轻笑出声,“是,就是玉叶姐。”
那段日子,真是疯癫得叫人怀念。
船儿就这样轻轻摇晃着,在水波缓缓荡漾间,渐渐的远离了绵陵。花了四日的路程,回到了平遥镇。
沈家的人早已闻讯前来,等候在了码头,远远的朝着他们用力的挥手。
沈映初轻轻一笑,快速的跳下了船,扑向了自家爹娘,对上二人担忧的视线,她露出了一个宽慰的笑容,让了让身子,将身后那道身影给显了出来。
“莫大哥?”沈父一愣,瞪大了眼睛。
沈映初浅笑吟吟,“是的,爹爹,莫伯伯被我找回来了。”她道,“那日我去药铺巡视,发现了沈家药铺的经营真是日渐衰退,财务漏洞极大,将祖父积累下来的积蓄都快要败了个一干二净,从前跟着祖父的旧人竟也被莫名其妙的理由给赶走了。”
她的神情渐渐的有些严肃,却并没有细说。
陆松生是祖父亲自选来给最喜爱的孙女当伴儿的,似乎也是他英明一生中唯一的错误,这也怪不得他老人家,只能说陆松生假扮得也太好了一些,若不是沈映初走过一遍曾经的路,又如何能够看得出来,而要叫爹娘认清楚对方的真面目,还是要慢慢来,不能操之过急才是。
“对了,初儿,前两日钟先生派人来寻过你。”沈母唐珺瑶摸摸她的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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