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七章 我去杀人(1 / 3)
独眼蒂姆眼中闪过一抹寒光,醉意瞬间消散,多年战斗生涯养成的对危险的敏锐嗅觉救了他一命。
千钧一刻之际,他脖子猛的一缩,整个身体向后翻滚五六米,等他定眼一看,只见一把匕首已经穿过了木桌,半截插入地上青石板,半截露在外面。
要是再慢半秒,他的脑袋毫无疑问会被钉在地上。
一抹寒意瞬间袭向独眼蒂姆心中,他凝神望着那个到现在依然笑呵呵的少年。再联想到之前他将自己一把按在凳子上的力道,心中得出一个结论:这个人并不简单。
他努力回想着自己这些年来结下的仇人,但是思来想去也没有想出来到底是谁要至自己于死地,而且以他现在的实力和境遇,如果真的是在无意中得罪了某个权贵,别人捏死自己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,也犯不着让两个少年来杀自己。
蒂姆越想越糊涂,索性不再去想,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,这个少年是要下杀手的,这样,他就是敌人,生死敌人。
蒂姆依然保持着半跪的姿势,双眼紧紧盯着身前两个少年,同时也凝神听着四周的动静,他没有发现到异样,看来是他想多了,要杀自己,并不需要大动干戈,他于是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到这两个少年身上。
前一刻还喝酒吃肉的三个人,现在却要拔刀相向,很奇怪,也很讽刺,就像他刚才说的,自己没有死在战场上,却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划瞎了眼睛,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出人意料。
在没有摸清楚对方实力之前,蒂姆从不会主动出击,他现在没有交付背后的同伴,没有配合默契的战友,只有他孤身一人。先发制人对他来说只能是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才能使用,但是在这一刻,他心里没底,贸然攻击和寻死无异。
但是对方的耐心显然没这么好。
五米之外的少年瞬间消失不见,蒂姆心里一凉,只听到那少年站立的地方发出噗的一声,他知道,那是鞋子于地面急剧摩擦时发出的声音。
到底要多恐怖的力量和速度,才能达到这种效果?
震撼之余,一只拳头狠狠砸向他的胸腔。
那双眼睛平静如水,但是微微勾起的嘴角带着一丝玩味。
蒂姆猛的将双手叠放在胸前,随后就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双手传来,再传到胸骨,震的他五脏六腑一阵翻腾。
蒂姆极速向后退了两步,一错身,让过余势未消的拳头,再一转身,右手弯曲,肘臂挥成一个半圆,忍着剧痛击向少年腰肋,那里是人体全身几处防御最薄弱的地方之一,而且从那里打过去,又能伤及到体内的主要内脏。
但是他的肘臂还未出到一半,就被一只手轻轻托住,压上了全身力气的一击像是打到了柔软的棉花里!
蒂姆心知不妙,急忙向后退了两步,但是还是迟了,他的后腰被踢了一脚,整个身体直扑出去,砸在石墙上。
他喉咙一甜,猛的吐出一口鲜血,短短几秒钟的时间,他出了三招,但是三招都被那少年破解了,他这时才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差距。
蒂姆狠狠瞪着那少年:“你们是谁?为什么杀我?”
但是他失望了,少年答非所问:“我是谁不重要,你是谁才重要。不过我先说一下,你这啤酒的确蛮好喝的。”
蒂姆怒极反笑:“不用这么假惺惺的夸人,你是来杀人的,还会在乎啤酒有没有兑水?我就一直在奇怪了,为什么两个素不相识的小子会大半夜听我半个瞎子唠叨,但是现在更加让我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你这种人会盯上我。”
娄乐歌缓缓弯腰抽出插在地上的乌金匕首,笑呵呵问道:“我这种人怎么了?”
“年少有成。”蒂姆说道,“这么年轻就有这种实力,要么是来自某个大家族,要么从小苦修,前者不可能盯上我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小人物,后者不是到军中就是成为雇佣兵赚取钱财,更加不会找上我。”
“然后呢?”娄乐歌再一次问道。
“很多事情没有这么多然后。”蒂姆缓缓站直了身子,“我们的实力相差太大,我知道我今天会死在这里,到了明天天亮就会被清道夫丢到镇外的荒郊野岭,也许过不了两天就被野狼野狗吃的只剩下一堆白骨。但是我不甘心。”
娄乐歌又坐回到了板凳上,碟子里还剩下两片没有吃完的酱牛肉,他拈了一片丢到嘴里:“你不甘心又有什么办法呢?”
“我只是想知道原因,在战场上我会死在敌人手中,我知道是谁杀了我,在战场下,我不希望我连自己的仇人是谁都不知道。”
娄乐歌招呼祖尔克斯坐下,问道:“为这又是什么?”
蒂姆喘了口气:“不知道自己的仇人,就像在战场上被人从背后杀死,那是对一个战士的侮辱。”
娄乐歌想了想,平静道:“你的确是一个战士。”
他在陈述一个事实,却又像是对眼前这个落魄潦倒但实力依然不弱的小摊贩的一个肯定。
娄乐歌想了想,问道:“换过起来了?力量也积攒的差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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