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:与前女友吃饭(1 / 2)
再看自己身上穿的衣服,他明白了。 由于这几天,他很忙,早上起来随便抓了一件衣服,一件很久没洗的衣服。 既然她认定自己贫困潦倒,那就装吧。 “是的,我很久没吃过饱饭了。能不能请我吃一顿。” “好吧,你在外面等会,下班了,我请你。” 呆了大约一个小时,林亚菲出来了。 她带罗海宇进了路边一个小饭店。 点了一个辣椒炒肉,一个小白菜,再叫了二碗白米饭。 她拍了拍一个包:“其实,我是带了饭的,看你没吃饭,特意把你喊到这里来。” 为了省钱,林亚菲一般中午都带饭。 她想尽快买套房,那怕小点也行。 她很想搬离这个家,公公婆婆冷漠的嘴脸实在让她难以忍受。 呆在他们家里,过一天等于过一年,真是度日如年啊。 当然,罗海宇意外出现,在她心里面涌起了很多苦涩。 想不到罗海宇比她还差。 内心上她是爱这个男人的,可是这个男人能爱吗? 她不想过贪困潦倒的生活,但罗海宇毕竟是她最钟爱的男人,二人曾经真诚相爱过,如果转身就走,她迈不出这个心坎。 她决定请他吃一顿,她想二个菜二碗饭够了。 “海宇,这些饭菜都是你的,我吃我带的。” 罗海宇毫不客气吃起来,片刻间,二碗米饭下了肚。 “还要不要加点?” “够了,我已经吃饱了,主要早上没吃饭,所以中午多吃了一点。” “你住在哪?” “住郊区的一个平房里。” 罗海宇在海燕商城和华南商城都有住房,市郊还有一栋别墅。 他不想说,说这些没意思。 他不想剧情因此而逆转。 林亚菲换了一个话题。 “你有工作没” “找了,没找到,还在找。” “是这样吧,我跟老板小英子说一下,她哪里需要搬运卸货的,你去不去。” “算了,我不去,我干不了体力活。” “我就知道你干不了,如果你干了也不至于混成这样。你真没出息。” “当年不跟你是对,不然,我们二人会流落街头,当乞丐。” 说完,林亚菲从包里掏出了五十元钱。 “这个给你,你去买点吃的吧。” 接过钱,罗海宇有种想流泪的感觉。 不管怎样,林亚菲心里还是有他,还是关心他,说明还是爱他。 只是这种爱太沉重了,她恨他没出息,看不到希望,跟他只能受苦受累。 再美好的爱情也无法经受生活的考验。 爱情离不开水、米饭、红烧肉,还有一点点红酒。 不多,就一点点,能浪漫一下就行。 没有这些的爱情是飘渺虚无的爱情,注定不能长久,注定会分崩离析、烟消云散。 生活中的爱情就是这么让人伤心欲绝。 不过,罗海宇还是非常感激林亚菲的付出。 她的一切使罗海宇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,迫得他忍辱负重,选择奋起。 他吃饱了。 他想可以离开了。 一个女人忽地闯了进来。 “哈,罗海宇,你这没良心的,吃喝也不叫我。” 进来的是陈小琳。 她去海燕商城找罗海宇,路过此地,正好看见他在吃饭。 她走了进去,看见他旁边还坐有一位女人。 看起来这女士状态不是很好,穿的很普通,是那种不超过一百元的地摊货,因为款式、做工、布料都非常粗糙。 这个女人应该生活在社会最底层。 “土豪,你今天吃什么呢?” 突然有人喊土豪,吓了林亚菲一跳。 她看了一眼陈小琳。 她手如柔荑,肤如凝脂,锦衣绣袄,在华丽衣裳的映衬下,成熟,有气质,有点艳光四射。 她应当是位职业女性,工作和经济条件应当非常不错。 她喊谁是土豪呢? 罗海宇察觉出了林亚菲的异常。 他瞥了陈小琳一眼。 陈小琳立即读懂了罗海宇这一眼的丰富含义。 他不想让这女人知道他的一切。 她很清楚,有钱的男人都面临着这一难题,尤其是年轻,而且还帅的男人。 她决定装糊涂。 当她看到罗海宇的菜碗时,觉得大简单了吧,二人吃怎么够。 她重新点了五个菜,都这个餐馆最贵的菜,还上了一只土王八。 陈小琳笑嘻嘻地说:“我最喜欢吃清炖王八了,听说这东西补身体,想不到这小小的饭店有。” 说完,她给罗海宇和林亚菲每人舀了一碗。 一股浓浓的清香味道在四处飘散。 罗海宇喝了一口,点点头:“嗯,好吃,很久没吃过了。” 陈小琳差点笑出声来,什么很久,说谎也不打草稿,昨天晚上不是吃过吗? 她估计这话是说给对面女士听的。 凭直觉,她感到这女人跟罗海宇的关系非同一般。 这女人穿着虽然一般,气色也不太好,但从她言谈举止中来看,她受过良好的教育,至少在大学里呆过。 如果是这样,他们就是同学。 果然不出所料,罗海宇介绍说,她叫林亚菲,他的同班同学。 陈小琳想,他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,他们还是恋人。 当听到陈小琳的介绍时,林亚菲却非常震惊。 西太平洋公司,她知道,央企,世界九百强。 她是市场营销部经理? 这就让林亚菲不理解了。 一个经理怎么可能跟一个无业游民搞在一起,何况她还是个女人,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。 而且这个女人一直用崇敬的眼神瞟着罗海宇。 这女人眼神里全是满满的爱意。 她爱他? 有病吧? 林亚菲突然打了个冷战:她怎么可能有病? 难道情况有变? 罗海宇不是无业游民? 她重新换了一个角度来看罗海宇,吃惊地发现,有可能,完全有可能。 刚才只盯着他的衣棠,心情全被他这破旧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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